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磨盘山土八路假货伍子豪被正法真冤 (第4/4页)
等到确认了袭击者不是日军,而是应该在八点钟才开始攻击的捻军旧寨**?磨盘山上已经死伤将近一百人的**官兵。伍子豪为避免误会造成更大的伤亡,打白旗举手投降。 魏二槐首先去查看武器装备,果然不出其所料,八头香送上捻军旧寨的迫击炮,野炮,与磨盘山上的迫击炮和野炮是连号的武器。 审问的时侯伍子豪气势汹汹的斥责魏二槐不守规矩,定好的是明天上午八点钟由南北两面开始试探性进攻?你们为什么擅自改变作战的规矩和时间?而且下手还这么狠,他要见丁一讨个说法。 魏二槐从伍子豪知道明天上午八点钟南北两面试探性进攻的军事机密,啥都听明白了。命令将军官的嘴全都堵上,用背包带都给老子捆结实了,等候处理的命令。 再去审问班长以下的士兵,他们只知道自己本来是**的游击大队。至于到了日占区之后为什么要换穿八路军的制服?没有人明白是咋回事。长官怎么说,当兵的怎么做就是了。当八路还是当**这种大事,只有去问当官的才能晓得。 魏二槐告诉这些士兵说:你们的长官叛变了,这事与你们这些小兵拉子无关。 俘虏是官兵分开关押,由于排长以上的军官都听见伍子豪抗议时的讲话,魏二槐以执行战场纪律的名义,冠冕堂皇的判决所有军官统统就地正法。行刑的刽子手由捻军旧寨里的全体军官担任,以一个**的军官,执行一个八路军的干部死刑。 二十一个军官冤死,丁一负不起这么大的责任。此时急得跳脚也于事无补,死去的军官们一个也活不回来,问魏二槐是什么原因要擅自提前行动。 魏二槐回答说:新近收编的乌合之众成份复杂,时有逃兵的事情发生,担心有个别同情**人的逃兵去向土八路泄密。至于为什么要将俘虏军官全部都枪毙?回答得更是无懈可击。这伙土八路的招供前言不搭后语,先说他们八路军是**的友军,中国人不打中国人。这不等于是说屁话吗?中国人不打中国人,那他们为什么要杀死八头香手下六个**的弟兄?更可恶的是这伙叛军拒绝承认有打死过六个**的弟兄。无法自圆其说之后,又前言不搭后语的改口说:他们是**的游击大队化妆的八路军。而士兵们却说他们原来是就**的游击大队,八路军的制服是长官命令他们换穿的?改当八路军是长官下达的命令。魏二槐说他是干过八路军的,所以深谙八路军政治工作有诸多忽悠人的招法。捻军旧寨的干部多数来自于八路军的队伍,之中真正的死刑犯仅有俺们越狱的这几个人。其他的干部多数是碍于拜把子兄弟的情面,或者是被金钱与利益收买而来。之中未必能有几个人是真的认可党国什么鸟三民主义,怕他们听了这些土八路的干部妖言鼓惑,轻则产生羞愧消极情绪影响官兵士气,重则导致他们哗变回到八路军的行列也很难说。再则是害怕这些八路军干部命令他们的士兵造反,那可是有五百多条壮汉?只有正法了他们的长官,士兵群龙无首,才是最安全保险的策略。行刑采用军官一对一执行枪毙,这种作法虽然有点儿缺德,但是此举可以使俺们捻军旧寨的每一个军官都与八路军结下了人命的官司。今后犯下死刑重罪的就不再是俺们这几个人,所有军官皆可以放心大胆的驱使,他们之中再也没有哪个敢回到八路军去找死。再则说这些叛变过去,再又叛变回来的军官,个个都是脑后长着反骨的魏延。俺可不比诸葛亮有驾驭魏延的本事,以前有过吃这种亏的历史教训,留下叛军的军官日后必生祸乱。 杀了这些八路军干部,既达到清理叛徒的目的,又可以使内部的弟兄断了心怀异志的念头,可谓一箭双雕。此举虽然有些邪气,实乃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丁兄是黄埔高材,如果学有什么不用杀人就能解决问题的好方法?还请不吝赐教。下回再遇到与此类似的情况,或许可以用得着。 如实的报告放在戴老板的桌子面上,戴老板当然能够理解丁一的苦心,既然秘密仅限游击大队的军官知道,干脆将二十一个军官的死亡性质定为因叛变而被就地正法。 陶明谦的女儿因为丈夫的死成了小寡妇,伍子豪是以叛变罪正法,小寡妇顺理成章成为叛军家属。却不想陶明谦的女儿性情刚烈,忽然离家出走。 陶明谦拒绝接受这种结果,能征惯战的女婿,在没有理由背叛党国的情况之下?居然会以叛变罪被正法?非要亲自上捻军旧寨去讨个说法。作为中将的身份要深入日占区,仅仅是为了讨个说法?有谁敢批准放行?陶明谦与长官部的许多官僚都有些私交,可是这些官僚朋友都是以大致相同的方式搪塞说:只要有了适当的机会,一会安排陶明谦去泉城调查被定性为叛变而被正法的军官,与事实是否有出入? 仅仅是为了考察一支武装是否有嫌疑?却不曾想到捻军旧寨会提前行动,白白搭上二十一个军官的性命,以及近百个士兵死伤。丁一虽然心疼得很,也是让他对魏二槐及捻军旧寨里的所有军官都放心了。眼下正是用人之际,魏二槐既胆大心细,又心狠手辣,堪为党国栋梁之材。 八头香想分得一部分游击大队的俘虏,用以充实他的瓦石山寨。 魏二槐搪塞说:这一带皇协军多得很,下回的作战中自己去逮,要多少抓多少。游击大队的这些俘虏是叛军,分开恐怕会造成他们在心理上产生恐慌,他要亲自**和管束才能放心。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