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梣树树海明威短篇小说集的腱 (第1/3页)
梣树树根的腱 从前还不太开化的时代流行过一句谚语:“I女inoveri-tas。”①它大致的意思是说,在损人的杯中物的影响下,人能涤去拘谨和习俗的尘垢,暴露出他真正的本性来。这真正的本性也许是快活的,也许是富有诗意的,也许是病态的,或者也许是极端好斗的。在我们祖先原始的术语中,这些流露出来的状况按下列顺序被称为大笑、伤感的痛哭和勃发的斗殴—— ①拉丁文,意为:“酒后吐真言。”—— 一种在酒精的腐蚀作用下蜕去外壳的人,也许会象寄居蟹的皱不拉几、变了形的剥壳rou,样子十分难看。另一种人,外表如顽石般坚硬,在酒精的影响下可能竟是个和蔼、慷慨和可亲的人。但是那时还有一种人,酒精对于他们内在的个性却毫无效果,就象用醋去冲刷金字塔,而塔里的棺椁却毫不受影响一样。 据说这种人有十分奇妙的头脑;一般人把这种头脑误认为是rou体与酒精的搏击中能进行最有力的抵御的一个据点。从生理学的观点来说,他们拥有一种非吸收性的胃。但是你不能指望以这种非吸收性的胃为题材来写一部酒吧冒险的英雄传奇。这就跟对一个受枪伤十分严重的美国步兵说他曾经跟德国政府作战,但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曾与德国人民为敌一样的困难。 这篇奇谈述及非吸收性的胃、枪击、“上帝神手”以及情感的真正所在。然而故事并不是按上面讲的这个顺序来展开的,因为先讲的是“上帝神手” 从前,在用茶杯喝鸡尾酒之前,神手伊万斯是个枪手。如今,枪手跟带枪的歹徒是十分不同的两类人物。一个带枪的歹徒,而现在歹徒带双枪似乎更为时兴,每每是个有尖颚、戴顶宽边帽、cao一口南方土音、惯于耸起下巴使腮帮子上的肌rou鼓起好拍特写镜头(不断地嚼口香糖可以获得同样的效果)的人,有两把大手枪插在打开的皮套里,低低地挂在毛茸茸的裤子上。他瞧上去也许很冷酷,但实际上是非常心地善良的,在电影的末尾结果每每安然无恙。一般来说,反正他总是别的什么人伪装而成的。 而枪手却没有一丁点儿带枪歹徒的这些显著的特点。他是个安安静静的、不引人注目的、相当枯燥乏味的职业杀手。作为杀手,他们的外形也许会各不相同,但是作为一个阶层,他们都乐意两个人一块儿干,而且在近处见红。枪手之所以喜欢近击也许是因为他往往是个很糟糕的射手。在城里很少有练习自动手枪的机会,而在十英尺内射击却无需多大的技能。何况每个枪手都有其弱点,那就是杰克·法雷尔(他当警察时亲眼目睹了从“杀人魔王”到“堪萨斯城黑佬”等杀人团伙的兴起,并参与制服他们中的大部分)所说的梣树树根的腱。醇酒、妇人和歌,这三样东西的前两样要了许多人①的命。每个人都有起致命弱点嘛。 神手伊万斯却是个例外。神手是“上帝神手”的简称。黑社会行话中的这个亵渎神明的称呼一直伴随着他从西雅图来到东部。打从他在中西部干了第一桩人命案子,在九号街和大马路四叉路口开家小酒馆的洛基·哈菲兹对靠在酒柜上的两个新入门的哥儿们就滔滔不绝地神聊起这事了,一边用短而粗的食指敲打柜面来给这高谈阔论打拍子。 “要是那小子就是‘上帝神手’,我敢说主的左撇子枪法真不赖。那小子确实是这么回事——上帝的左撇子枪手。而②且我想跟你们说,那左手的功夫跟彼得·杰克逊③的差不离。那号人啊,不等你看清楚就打枪,而且一定要达到目的。你们这帮花架子在这儿东游西逛,千方百计想当上杀人专家,最好留神别碰上这神手。”—— ①原文为ashheelstendon,与Achillesheel′(阿喀琉斯的脚跟)及Achillestendon(脚跟的腱)谐声。据希腊神话,阿喀琉斯出生后被迫母浸在冥河中,只有脚跟未浸及水,故成为他全身的唯一可以致命的部位。 ②此处借用拳击术语,原意为左直拳。 ③彼得·杰克逊系英国通俗文学作家吉尔贝特·弗兰科(1884-1952)所作小说《彼得·杰克逊,雪茄商人》中的主人公—— 洛基一边这么说,一边用木刮刀刮掉杯口溢出的啤酒泡沫。 神手第一次出手就有那么点儿不凡的气派在里边。有帮小子要求干掉一个名叫斯各蒂·邓肯的人,他了解内部的秘密太多,被怀疑跟称作“包打听”的警方代表们有接触。神手开口要“先付现钞两百美元,作为逃亡费用,再寄两百美元到芝加哥留局邮件待领处”当然啦,这对于干掉一条人命要价实在太高了,但他解释道“干不干,由你们。我可不是个普通杀手。要是你们不想干得干净麻利,去找个要价便宜点的小子好了。”这帮人接受了这条件。由于斯各蒂·邓肯有警方保护,要他的命是务必不能留下表明是当地人干的任何标记的。 这样,午后不久,斯各蒂·邓肯正从他一向吃午饭的豺狼酒家走出来,神手伊万斯,一个冷静、矮小、黑不溜秋的小个子,正站在哈菲兹酒馆的过道上,外面的弹簧门半开着。象个台球冠军不慌不忙而准确地击一只无需多大技巧的球那样,他拔出兜里那支丑陋的短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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