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与昼_第二十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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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第2/4页)

个她敏感而似乎熟悉的变化。林虹是什么经历?她隔着灯光下缭绕的烟雾注视着林虹。)

    (“是。”)

    (她又抽了一口烟,接着说自己的身世。)我在中学,到后来上大学,都喜欢玫瑰色。我喜欢看玫瑰色的画面,喜欢玫瑰色的霞光。我那时做的梦也常常是玫瑰色的,梦的内容忘了,颜色却留下了印象。(她叙述着,不再有拗嘴和恶心的感觉了。)我崇拜约翰·克利斯朵夫,常常为他流泪。我的爱情追求也是理想主义的,要找一个对人类有贡献的天才,终身做他的伴侣。我很自信。觉得我漂亮,学习好,又有天赋。很受男同学注意,大学里女同学本来就少,不过,我在班里一个人也没爱过。我爱上了法律系一个比我高两届的男同学,叫杨海明,很英俊的。我向他借过一本书,还书时,在里面夹了一首小诗。可他没什么特别反应。他毕业后去衡阳了,从此再也没见到他…这玫瑰色的一章算是永远过去了…

    第二章,题目是“生活是铁青色的”说的是“文化大革命”这一段。前面就不用说了。1970年,我大学毕业分到怀柔县教中学。父亲被定成了“中统特务”有了这样一个政治标签,我成了无人问津的“次品”那时在北京,先后给我介绍过几个对象,都因为我的家庭问题吹了。我这个人虚荣心强,要面子,明明是对方不要我,我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和别人说是自己不愿意,对对方不满意。闹来闹去,人们说我眼高。我有什么眼高的?几次谈对象,我的尊严几乎完全被粉碎了。女人有时候是很软弱的,特别在她丧失自信的时候。当时,随便给我介绍一个什么人,我都会愿意的。我迫不及待地要嫁人,好像再不结婚,就永远没人要了一样,急着推销自己,简直是一种恐慌症。

    有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四十五岁的干部,比我大了近二十岁,这样大的年龄差别,都没伤我自尊心,我咬了咬牙和他见面。一个胖子。(温和的胖脸闪过,肥胖绵软的手。)结果,还是他不要我。他倒是喜欢我,可他要出国当参赞…

    (她目光眯成的一线,透出一丝冷酷。)

    我在怀柔县和孟立才结了婚。他是个体育老师,比我大十岁,因为到砖瓦厂偷砖曾被判过两年刑,是个刑满释放犯。我的父母坚决反对这门婚事,我和他们大吵了一场——

    …范书鸿冒火地站在房间里,用手指着女儿:“我不同意,坚决不同意。你找谁不行,非要找这样一个人?”

    “我找谁?谁要我?”范丹妮哭了。

    “过去介绍的哪个不比孟立才好?你都看不上。”

    “你怎么知道我看不上?”范丹妮歇斯底里地喊道,泪流满面“如果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人肯要我,我早就愿意了。”

    范书鸿惊愕地说不出话来。

    “是他们不要我,知道吗?可我有自尊。只好说我不满意他们。你知道你的女儿没人要吗?”

    范书鸿如五雷轰顶,脸痛苦地搐动着,良久,才困难地说:“那你也不要找孟立才,我不能让女儿嫁给一个刑满释放犯。”

    “可你自己呢?有谁要你这个中统特务的女儿?”…

    ——我从北京回到怀柔,就和孟立才结婚了。他在那种事上太野蛮,我怕他怕得不行。除此以外,他还是不错的,对我很体贴——

    …范丹妮裹着被子朝里躺着,在抽泣。

    孟立才裹着棉大衣背对着她坐在床边。他回过头给她掖了掖被子,想哄慰她。

    “滚开。我不要你,流氓。不许你碰我。”

    孟立才缩回了手。

    “你滚远点。我不要你坐在这儿,你滚。”

    孟立才站起来,到火炉边坐下。天亮了,范丹妮醒来,发现孟立才的大衣也盖在自己身上。窗外西北风呼啸着,孟立才坐在炉边,缩着头打瞌睡。火炉上咕嘟着什么。炉火一闪一闪映红着他那张粗黑的脸。

    “你醒了,想起吗?”孟立才回过头。

    “不起。”

    “天冷,不起就睡吧,反正今天是礼拜天。”他小心翼翼地端着一大碗鸡蛋羹走到床边“就在床上喝吧,坐起来,围上被子。”

    “不喝。”

    “喝吧。你太瘦了,”他的声音中含着由衷的体贴“像个小孩。”…

    ——可我不爱他,一想起他就恨他。是他毁了我的青春。我知道这样怪他毫无道理,是我心甘情愿嫁给他的。可我还是恨,想起来嫁给这样一个人,我就浑身哆嗦。我糊里糊涂地把自己的青春廉价拍卖了。(她又用力一口一口抽着烟,她那纤细苍白的手指又开始神经质地颤抖。她把半截烟狠狠地一口抽完,低头喷出浓烟,被呛得轻轻咳嗽着。她侧转过头,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咳嗽过去了,她抬起头。)

    说小说的第三章吧“霓虹灯是缤纷杂色的”写的是我调回北京以后的生活。父亲的政策早落实了。我调到电影界的一个编辑部。开始到处跳舞,广泛交际,学会了喝酒抽烟,学会了打桥牌、吃西餐、熬夜坐沙龙。我就好像一直在舞场上旋转着,周围一片五彩缤纷。我有钱就花,及时行乐,什么衣服好看买什么衣服,过时了就送人。我要弥补我青春年华的损失。这一章是幸福的,也是疯狂的。我争风吃醋、嫉妒失眠,绞尽脑汁,大吵大闹。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颜色。一闭眼,总觉得一个霓虹灯的繁闹夜市在眼前晃动。我爱了不止一个人,也被不止一个人爱,可最后,我爱上了他。(她一口气说到这儿,猛然间,目光变得呆滞失神。)

    (“胡正强?”半晌,林虹问。)

    是。(她叹了口长气,说话的节奏开始变慢了。)这大概是我第一次真正的爱。我也真正感到了什么是爱的痛苦。有时候,为了等他一个电话,我能在电话机前苦苦地守候一天。那一阵,我在编辑部有间单人宿舍。他来看我一次,我事先要忙上一整天,花半个月工资买酒买菜,用煤油炉给他做一餐像样的饭菜。为他,我什么牺牲都做了。可他还是抛弃了我,为了他正人君子的虚伪形象。可他越这样,我越离不开他,我到处等他,想尽办法见他一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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