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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第3/3页)
,必须完整普遍,汉代郑玄为《诗经》编的《诗谱》,就是取这个意思。 所谓“籍”,就是借。古代每年借用百姓的劳力,要记在简板上;《左传》中所说“司晋之典籍”,就指此事。 所谓“簿”,就是圃。和各种草木分别种植于园圃一样,有关文案也是分类汇集在文簿里面。汉代的张汤、李广,都曾被官吏按簿问罪,就是为了辨别真伪。 所谓“录”,就是领。如记载古史的《世本》,就是编成简策,总的记录诸侯大夫的户籍,所以叫做“录” 所谓“方”,就是隅。用医药治病,各有主治之疾,用药的人也专精某个方面,所以称用药之术为“方” 所谓“术”,就是路。要用最精的技术推算,道路才看得清楚;《九章算术》积聚了数学的精妙,所以称之为“术”淮南王刘安的《万毕术》,也是这方面的著作。 所谓“占”,就是觇。根据星辰的变化来占验往来升降的吉凶,要通过观察才能看清;古人是登上观台进行观察而书写云物气色的变化,所以叫做“占” 所谓“式”,就是则。天地之间阴阳五行的消长盛衰,虽然变化无常,但考察其变化是有一定法则的。 所谓“律”,就是中。乐律由黄钟起调,五声都据以正音。用法律来治理百姓,根据周代所制八法就能处理公平。用“律”这个名称,就是取公平中正之意。 所谓“令”,就是命。发出命令,申明禁戒,有如从天而降。管仲说下令如流水,意思是使百姓顺从。 所谓“法”,就是象。军事上的谋略没有一定,但战术的奇正有一定的兵法,所以称之为“法” 所谓“制”,就是裁。由上而下贯彻执行,犹如工匠依照规矩制造器具。 所谓“符”,就是孚。为了防上征聘召集的虚伪,就依靠出自内心的诚信。夏、商、周三代用玉制的信物,汉代用铜虎和竹箭代替,魏晋以后从简,就改用书翰了。 所谓“契”,就是结。上古时期的人很质朴,以结绳为契约;至今羌人胡人验数,以及商贩记钱的办法,大概就是古代结绳为契的遗风吧。 所谓“券”,就是束。明确的约束,是为了防止虚伪。剖开约券上的文字各执一半,所以周代称为“判书”古代还有丹书铁券,用以确保信誓。汉代王褒的《僮约》,可说是约券的楷模了。 所谓“疏”,就是布。布置陈列事物,只是摘要写明其大意,所以对短小的字据叫做“疏” 所谓“关”,就是闭。进出都要经过门,关闭就必须慎重。各种事务决定于当时的政局,政局的顺利或阻塞是应该详细了解的。《韩非子》中曾说:“公孙亶回虽然是圣明之相,却起于地方官吏。”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所谓“刺”,就是达。《诗经》的作者写诗以讽刺统治者,《周礼》中说断狱要向三种人逐一询问。这种依次到达的方式,就像用针的刺通到底。 所谓“解”,就是释。解释凝结积滞的问题,证验有关之事加以核对。 所谓“牒”,就是叶。用短小的竹简编成碟,就像树枝上的树叶;汉代路温舒截断蒲叶编成牒,就是这种事例。议论政事尚未作出决定,便用简短的牒文相商议。牒文中更为细密的一种叫做“签”所谓“签”,就是细密的意思。 所谓“状”,就是貌:描述其本原,采取其事实。古代贤人死后,要给他追赠谥号,同时写一篇死者生平事迹的行状,这是较重要的一种状文。 所谓“列”,就是陈。把有关内容一一列举陈述出来,问题就显而易见了。 所谓“辞”,就是口头上的言辞,由自己转达给他人。《左传》中说,郑国于产善于言辞,诸侯都全靠它,可见言辞是不可没有的。 所谓“谚”,就是直质的话。丧弔父母的话不能有文采,所以弔辞也叫“谚”民间的谚语,也是有实无华的。春秋时邹穆公说的“口袋虽漏仍在其中”,就是这类话了。《尚书-牧誓》中说“古人有言,母鸡不司晨。”《诗经-大雅》说:“人亦有言,因忧而老。”这都是古代遗留下来的谚语,《诗经》、《尚书》所引用过的。至于陈琳在《谏何进召外兵》中说的“掩目捕雀”,潘岳在哀弔之作中用的“掌珠”、“伉俪”等,都是引用民间俗语写成的。文辞的鄙俗,没有超过谚语的了,可是古代圣贤在《诗经》、《尚书》中,也采为言谈,何况不如谚语鄙俗的种种书记,岂能忽视呢! 上述六类各四条,都包括在书记之中:其中有的本是相通的,但文意各不相同;有的完全用质朴之辞,有的则杂以文采。应根据情况的不同来确定体制,而以精当简要为贵。意思缺少一字就会不全面,一句之中多一个不必要的字也有防害。这都是各级官吏必须实行的,而为追求浮华藻饰的作者所忽略。但有的作者其才气虽为巨著之冠,却常常疏于书札小文,这就如善于相马的九方堙,虽能识别千里骏马,却不能辨别马的毛色和雌雄。文辞不仅可以美化作者自身,也是一个国家的光彩;因此,文坛之土,应该考虑从事实务。 (四) 总之,文章的各种支流,都容纳在笔札之中。有的要驰骋文采,有的则运用朴质。优秀的书札使作者声名显扬于万古,影响很快就传遍千里。众多纷杂的政务,就靠书记得以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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