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时尚守则_第一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章 (第2/4页)

less》的编辑做什么见鬼的对谈。

    “嗳,其实以单先生您对于业界的了解,不认为更应该要站出来向我们这些升斗小民传达你及CR所抱持的时尚态度?”

    还升斗小民咧!又不是传教。当时他在心里翻了一记白眼,不过转而想想,趁此机会了解一下那个自以为时尚人的家伙,究竟是有多深奥的“见解”也不错。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半个月他熟读她每一篇文章,老实说,一些看法确实与他不谋而合,他对她的偏见也比一开始要少了一些,可直到看见她前些天更新的文章——

    “丑就是丑,就算你生气我还是觉得丑,有意义吗?与其一直捧着烂掉的**亲,不如想法子让那**看起来美一点。我不介意介绍我的瑜伽老师给你们,我想你们很需要。”

    气死!

    这文章摆明在讽刺他,那晚他因为这篇文气得嗑完了一整个八吋大的草莓蛋糕,害他连续一星期都在健身房慢跑以消耗多摄取的卡路里,这不共戴天之仇啊…他记得可深了!

    单行尔咬了口Pocky,那喀滋喀滋的声响与他热爱的摇宾乐合为一体,前方一台摩托车骑在道路中央,教他觉得碍眼。“挡什么路啊!”他按下喇叭,叭的一声很响,没想到前方骑士不为所动,他更觉烦躁,正打算按第二下之际——

    那人往前指了指。

    什么?单行尔顺着她的手指望去,前方红绿灯刚好由绿转黄,接着不一会儿变成红灯,这下就算她真闪开也没什么意义。

    单行尔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机车骑士很有个性喔。

    他踩煞车,停在她身旁。这女人身形纤细,穿着一件皮制夹克,骑的是一般女生极少骑的野狼。她彷佛与那火红色的车身合为一体,线条优美,可真正吸引单行尔目光的,是她身上的裤子。

    手工刷色牛仔裤。

    他摘下墨镜,再仔仔细细瞧了眼那恰好兜围她腿部线条的裤子,颜色属中间色,刷色简单,但那一抹蓝却有如顶上的天空一般耀眼,非常漂亮。

    他长年收集各式各样的手工牛仔裤,极少看见这么美丽的刷色,只记得先前曾在一场拍卖会上看到,设计师的名字是AlexanderGwan,那条牛仔裤以高达五千美金的价格成交,当初他很扼腕自己无缘标得,居然让他在TW看到有人穿着它——

    他目光精准,不可能错认那一抹蓝,而她腰部所露出的品牌标志——一个草写的A,更证实了他的臆测。

    “小——”他摁下车窗,正要探头询问,此时红灯转绿,她很帅气地扬长而去,完全没再挡到他的路。

    恨啊——

    单行尔恨恨地看着她急驰而去的背影,差点把一包Pocky全吞了。老天爷到底要让他多衰才甘心啊?!

    *

    下午一点,单行尔来到约定的采访地点。

    因为还要拍照,所以对方直接约在摄影棚里,单行尔在附近停好车,内心埋怨。可恶,若不是这个见鬼的专访,就可以开车去追那个女骑士了…

    不否认这种想法有点偏执,可他对收集牛仔裤确实有着异常强烈的爱好。

    AlexanderGwan所设计的手工牛仔裤布料极佳、版型优美,可最堪称一绝的是他的刷色,充满生命力。他收集了他一些后期的作品,但那时Alexander正受病痛折磨,裤身给人的感觉多属灰败颓废,少了早期的张狂及中期的沈稳,他真想问那女人究竟是从哪里购得他设计的裤子。

    抱着这一份憾恨及面对讨厌事情的烦闷,单行尔走入摄影棚。

    来到这里,他的身分就是CR的品牌公关,他俊美的脸上挂起四十五度角的完美微笑,这笑他在镜前研究很久,刚好可以使他看起来优雅却也不会过度轻佻,他推开摄影棚的门。“抱歉,我该不会来晚了——Alexander?!”

    他惊喊,不敢相信自己看见的,但眼前的女人确确实实穿着刚才那件Alexander,口袋上金色的专属绣线闪闪发光,几乎刺疼了他的眼。

    女人听闻叫唤转过身来,她身形纤细,身高大约一六五,上身一件窄版泼染T恤,外搭那件黑色皮外套,不过更惹人注目的是她的发型。她一头长度及耳的鲍伯头,刘海齐眉,颜色褪色至淡金,如果不是身在TW,有瞬间单行尔还以为自己眼花看见那个《Vogue》出了名的女魔头AnnaWintour。

    不过,她的脸比那女人要讨喜太多了。

    他收回一开始的惊诧,走上前,看见《Flawless》的编辑冉撷羽满脸堆笑地走过来。“辛苦你了,还让你特地跑这一趟。”

    “应该的。”他挂回那四十五度角的微笑,看向另一名女子。“所以,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于觅…小姐?”原来是女的!

    “好说。”于觅抬了下单边眉,那“鼎鼎大名”四字听得出讽刺,她不迟钝,不可能没发觉。“所以,这位就是『家喻户晓』的单行尔单…先生?”她口气完全学他。

    喔喔,果真两人一见面开口第一句话便火花四射,冉撷羽在心里偷笑,说:“摄影师还要等一小时之后才会来,我们就先坐下来聊聊吧?”

    她用“聊聊”取代“专访”,藉此降低受访者的紧张,不过显然眼前这两人都不怎么在意。

    “也好。”单行尔微笑应允。

    “我不反对。”于觅仍是表情很酷,不过下意识斜眼多瞟了这男人一眼。

    他今天穿着一件淡***的衬衫,雪花染的丝巾,合身的深蓝色夹克兜围他健壮身形,他不若一般品牌公关总是西装笔挺,剪裁得宜的格纹裤使他腿形看来更加修长。她不算矮,可他显然更高,至少一八几,脚下晶亮的皮鞋是一般人不敢穿的白色,可他穿起来很好看。

    于觅总是习惯先注意一个人的穿著打扮,她觉得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如何展现自己。如果是在她部落格上,她会给这男人的品味五颗星,至于他的长相嘛…

    好吧,他其实很有走演艺圈的本钱。

    而且她喜欢他不同于一般男人、有些丰厚的嘴型,如果那嘴不是用来讲些小心眼的话而是拿来接吻,她会欣赏他多一点。

    于觅为自己脱序的想法一笑。她精巧的五官略施脂粉,不若时下女性戴着极为夸张的假睫毛,而是简单清爽。她脸型瘦小,眼睛、鼻子、嘴巴也都小小的,不是太惹人注目的长相。她的发色和她偏白的肤色很合,上扬的菱唇以唇笔仔细描绘出了唇线,唇膏的颜色则是漂亮的艳橘。

    时下女性多数贪懒,总以唇蜜取代唇膏,但使用口红才是出席时尚场合最为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