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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八佾第三 (第6/7页)
,终月。故于文,王在门为闰。云“鲁自文公始不视朔”者,即文六年“闰月不告朔”是也。 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孔曰:“时事君者多无礼,故以有礼者为谄。” [疏]“子曰”至“谄也” ○正义曰:此章疾时臣事君多无礼也。言若有人事君尽其臣礼,谓“将顺其美”及“善则称君”之类,而无礼之人反以为谄佞也。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曰:“定公,鲁君谥。时臣失礼,定公患之,故问之。”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疏]“定公问”至“以忠” ○正义曰:此章明君臣之礼也。“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者,定公,鲁君也。时臣失礼,君不能使,定公患之,故问于孔子曰:“君之使臣,及臣之事君,当如之何也?”“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者,言礼可以安国家,定社稷,止由君不用礼,则臣不竭忠,故对曰:“君之使臣以礼,则臣必事君以忠也。” ○注“孔曰”至“问之” ○正义曰:云“定公,鲁君谥”者,《鲁世家》云:“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以敬王十一年即位。”《谥法》:“安民大虑曰定。” 子曰:“《关雎》乐而不yin,哀而不伤。”孔曰:“乐不至yin,哀不至伤,言其和也。” [疏]“子曰”至“不伤”正义曰:此章言正乐之和也。“《关雎》”者,《诗·国风·周南》首篇名,兴后妃之德也。《诗序》云:“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yin其色。”是乐而不yin也。“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哀而不伤也。乐不至yin,哀不至伤,言其正乐之和也。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孔曰:“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宰我不本其意,妄为之说,因周用栗,便云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包曰:“事已成,不可复解说。”遂事不谏,包曰:“事已遂,不可复谏止。”既往不咎。”包曰:“事已往,不可复追咎。孔子非宰我,故历言此三者,欲使慎其后。” [疏]“哀公”至“不咎” ○正义曰:此章明立社所用木也。“哀公问社于宰我”者,哀公,鲁君也;社,五土之神也。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哀公未知其礼,故问于弟子宰我也。“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者,三代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故宰我举之以对哀公也。但宰我不本其土宜之意,因周用栗,便妄为之说,曰周人以栗者,欲使其民战栗故也。“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者,孔子闻宰我对哀公使民战栗,知其非妄,无如之何,故曰:事已成,不可复解说也;事已遂,不可复谏止也;事已往,不可复追咎也。历言此三者,以非之,欲使慎其后也。注“孔曰”至“战栗” ○正义曰:云“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者,以社者,五土之总神,故凡建邦立国,必立社也。夏都安邑,宜松;殷都亳,宜柏;周都丰镐,宜栗。是各以其土所宜木也。谓用其木以为社主。张、包、周本以为哀公问主于宰我,先儒或以为宗庙主者,杜元凯、何休用之以解《春秋》,以为宗庙主,今所不取。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言其器量小也。或曰:“管仲俭乎?”包曰:“或人见孔子小之,以为谓之大俭。”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包曰:“三归,娶三姓女。妇人谓嫁曰归。摄,犹兼也。礼,国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兼并。今管仲家臣备职,非为俭。”“然则管仲知礼乎?”包曰:“或人以俭问,故答以安得俭。或人闻不俭,便谓为得礼。”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郑曰:“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人君别内外于门,树屏以蔽之。若与邻国为好会,其献酢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于坫上。今管仲皆僭为之,如是,是不知礼。”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疏]“子曰”至“之礼” ○正义曰:此章言管仲僭礼也。“子曰:管仲之器小哉”者,管仲,齐大夫管夷吾也。孔子言其器量小也。“或曰:管仲俭乎”者,或人见孔子言管仲器小,以为谓其大俭,故问曰:“管氏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者,孔子答或人以管仲不俭之事也。妇人谓嫁曰归。摄,犹兼也。焉,犹安也。礼,大夫虽有妾媵,嫡妻唯娶一姓。今管仲娶三姓之女,故曰有三归。礼,国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虽得有家臣,不得每事立官,当使一官兼摄馀事。今管仲家臣备职,奢豪若此,安得为俭也?“然则管仲知礼乎”者,或人闻孔子言管仲不俭,便谓为得礼,故又问曰:“然则管仲是知礼之人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者,此孔子又为或人说管仲不知礼之事也。邦君,诸侯也。屏,谓之树。人君别内外于门,树屏以蔽塞之。大夫当以帘蔽其位耳。今管仲亦如人君,树屏以塞门也。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人君与邻国为好会,其献酢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于坫上。大夫则无之。今管仲亦有反爵之坫。僭滥如此,是不知礼也。“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者,孔子举其僭礼于上,而以此言非之。孰,谁也。言若谓管氏而为知礼,更谁为不知礼!言唯管氏不知礼也。 ○注“包曰”至“为俭” ○正义曰:云“妇人谓嫁曰归”者,隐二年《公羊传》文。何休曰:“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明有三归之道也。” ○注“郑曰”至“知礼” ○正义曰:云“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者,以乡饮酒是乡大夫之礼,于房户间,燕礼是燕已之臣子,故尊于东楹之西。若两君相敌,则尊于两楹间,故其坫在两楹间也。云“人君别内外于门,树屏以蔽之”者,《释宫》云:“屏谓之树。”郭璞曰:“小墙当门中。”《郊特牲》云:“台门而旅树。”郑玄云:“此皆诸侯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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